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您可以開啟JavaScript
無標題文件
杏和

台灣No1商務平台_WeB66台灣黃頁
 ::: 

西醫師在醫療機構獲致所得類別及駐診拆帳之認定

history search    
新聞日期: 2012/02/04發佈單位: 發佈類別: 新聞報導
詳細新聞內容

說明:


一、 西醫師在醫療機構從事醫療及相關行政業務,其所獲致之所得,究屬執行業務 所得或屬薪資所得或兩者兼有,及其所得額之計算,應依所得稅法第11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2類及第3類、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及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等規定,查明事實認定。


二、 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所稱「駐診拆帳」,係指醫療機構與西醫師間無僱傭關係,駐診醫師提供醫療專業知識與技術,而醫療機構提供護理人員、醫療器材及場所,雙方按駐診收入依合約所訂拆帳比例給付報酬而言。(財政部90/12/27台財稅字第0900457146號令。)

刊登截止日:2030/03/04  

列印    回首頁    回上頁    回頁面頂端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電話:02-2568-2211 傳真:02-2511-8356
地址:台北市長安西路12號5樓之ㄧ
  Powered by WeB66台灣黃頁
無標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