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BestMed Associated CPA 's Firm

  • 關於事務所 
    • 陳文炯會計師
    • 事務所介紹
    • 媒體與文章
    • 我們的實績
    • 交通超方便
    • 杏和吃喝玩樂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 產學合作
    • 新書介紹
    • 網路相簿
  • 醫療法人 
    • 醫療財團法人
    • 醫療社團法人
    • 醫療機構
  • 長照法人 
    • 長照相關新聞
    • 產業趨勢
    • 長照相關法條
  • 家族財產信託 
    • 公益信託
    • 股權信託
    • 不動產信託
    • 家族財產信託
    • 信託與遺贈稅
  • 公益活動 
    • 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
    • 臺灣腸癌病友協會
  • 專業服務 
    • 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新公司設立
    • 文創產業
    • 新創公司
    • 其他專業服務
  • 線上諮詢 
    • 聯絡資訊
    • 加入我們
  • …  
    • 關於事務所 
      • 陳文炯會計師
      • 事務所介紹
      • 媒體與文章
      • 我們的實績
      • 交通超方便
      • 杏和吃喝玩樂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 產學合作
      • 新書介紹
      • 網路相簿
    • 醫療法人 
      • 醫療財團法人
      • 醫療社團法人
      • 醫療機構
    • 長照法人 
      • 長照相關新聞
      • 產業趨勢
      • 長照相關法條
    • 家族財產信託 
      • 公益信託
      • 股權信託
      • 不動產信託
      • 家族財產信託
      • 信託與遺贈稅
    • 公益活動 
      • 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
      • 臺灣腸癌病友協會
    • 專業服務 
      • 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新公司設立
      • 文創產業
      • 新創公司
      • 其他專業服務
    • 線上諮詢 
      • 聯絡資訊
      • 加入我們
加LINE諮詢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BestMed Associated CPA 's Firm

  • 關於事務所 
    • 陳文炯會計師
    • 事務所介紹
    • 媒體與文章
    • 我們的實績
    • 交通超方便
    • 杏和吃喝玩樂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 產學合作
    • 新書介紹
    • 網路相簿
  • 醫療法人 
    • 醫療財團法人
    • 醫療社團法人
    • 醫療機構
  • 長照法人 
    • 長照相關新聞
    • 產業趨勢
    • 長照相關法條
  • 家族財產信託 
    • 公益信託
    • 股權信託
    • 不動產信託
    • 家族財產信託
    • 信託與遺贈稅
  • 公益活動 
    • 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
    • 臺灣腸癌病友協會
  • 專業服務 
    • 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新公司設立
    • 文創產業
    • 新創公司
    • 其他專業服務
  • 線上諮詢 
    • 聯絡資訊
    • 加入我們
  • …  
    • 關於事務所 
      • 陳文炯會計師
      • 事務所介紹
      • 媒體與文章
      • 我們的實績
      • 交通超方便
      • 杏和吃喝玩樂
    • 訊息公告 
      • 最新消息
      • 產學合作
      • 新書介紹
      • 網路相簿
    • 醫療法人 
      • 醫療財團法人
      • 醫療社團法人
      • 醫療機構
    • 長照法人 
      • 長照相關新聞
      • 產業趨勢
      • 長照相關法條
    • 家族財產信託 
      • 公益信託
      • 股權信託
      • 不動產信託
      • 家族財產信託
      • 信託與遺贈稅
    • 公益活動 
      • 財團法人看見.齊柏林基金會
      • 臺灣腸癌病友協會
    • 專業服務 
      • 公司法
      • 證券交易法
      • 新公司設立
      • 文創產業
      • 新創公司
      • 其他專業服務
    • 線上諮詢 
      • 聯絡資訊
      • 加入我們
加LINE諮詢
杏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部賦稅署新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 房地合一稅

財政部於115.04.21修正發布「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綜整外界意見,適度放寬本要點部分規定,並自今日生效。修正重點如下:
一、修正防杜避稅規定之股權價值認定方式
110年7月1日起實施之房地合一稅2.0,為防杜股東藉形式移轉股權而實質轉讓我國境內房地,於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明定,個人及營利事業交易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份或出資額(以下合稱股權)過半數之國內外營利事業股權,該被投資營利事業股權之價值50%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屋、土地(以下合稱房地)所構成者,該交易視同房地交易。
上開判斷被投資事業股權價值50%以上係由我國境內房地所構成,係以交易股權時被投資事業之境內房地價值為分子,分母則以該事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之「淨值」或交易日之資產「淨值」認定。為使該比率計算更為合理,參考國際間規定,增訂該事業如可合理客觀衡量其全部財產價值(例如會計師按時價查核簽證資料)者,該「分母」得以各項資產時價總額認定。
二、修正防杜避稅規定適用範圍
基於上開股權交易視為房地交易規定係自110年7月1日起實施,又房地合一稅係適用於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爰參酌上開日出條款立法意旨,放寬將股東交易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之被投資事業股權(下稱舊股權),其交易所得中屬該事業持有10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之房地(即舊制房地)價值占境內全部房地價值之比例部分,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舉例說明,A公司持有子公司100%股權且均為11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之舊股權,A公司近日出售子公司股權時,該子公司股權價值50%以上係因持有我國境內房地,且全部為104年以前取得之舊制房地,依修正後規定,A公司出售股權之所得不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之4第3項規定。(詳釋例)
三、綜整納入現行相關解釋函令
彙整財政部已發布之解釋函令納入規範,例如定明配偶相互贈與、連續繼承等方式取得房地之取得日、持有期間計算;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與地主合作興建取得之房地於5年內交易,得適用20%稅率課稅;營利事業實際從事興建因故未能擔任起造人,提示相關證明經查核屬實者,得適用合併計稅規定等。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上開放寬營利事業得以各項資產時價計算股權價值,及舊股權交易得按舊制房地占比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等相關有利於納稅義務人之規定,未核課確定案件均可適用。

新聞稿聯絡人:
蔡科長博聿(個人)、電話:02-23228423
蔡科長緒奕(營利事業)、電話:02-23228118

By 冏冏 115.07.03.

上一篇
印花稅彙總繳納網路申報,省時省力又方便!
下一篇
 返回網站
Cookie的使用
我們使用cookie來改善瀏覽體驗、保證安全性和資料收集。一旦點擊接受,就表示你接受這些用於廣告和分析的cookie。你可以隨時更改你的cookie設定。 了解更多
全部接受
設定
全部拒絕
Cookie 設定
這些cookies支援安全性、網路管理和可訪問性等核心功能。這些cookies無法關閉。
這些cookies幫助我們更了解訪客與我們網站的互動情況,並幫助我們發現錯誤。
這些cookies允許網站記住你的選擇,以提升功能性與個人化。
儲存